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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財健診-長線布局 多重收益基金為核心
中時電子報作者本報訊 | 中時電子報 – 2015年1月31日 上午5:50
工商時報【本報訊】
■摩根投信資深協理姜愛苓:
林先生正值壯年,最主要的理財目標就是還清房貸、儲備子女教育金和2015公務員房貸利率退休金,這也正是目前多數投資人的共同目標,就時間點來看,也可說是短期、中期和長期的理財目標。
如果可以的話,我們建議林先生拉高風險承受度,採取單筆投資和定期定額雙軌並行的方式,有計劃地完成理財目標。
核心產品可以選擇多重收益型資金,衛星配置產品則選擇全球股票型基金和區域股票型基金,若對債券基金有興趣,則可以等待接近65歲時,再做投資。
180萬積蓄 做退休金規劃
由於定存利率較低,但為了因應生活中的臨時性支出,應保留20萬元(約當3個月薪水)的現金以備不時之需,另每月還有薪資可使用2015公務員房貸利率,所以建議將剩下的180萬元則可用來做為退休金的規劃。
目前距離林先生65歲退休尚有25年,應可充份規劃退休金的準備。為了達到3,000萬元的退休金目標,以180萬元的投資金額、25年的投資期間來估算,年化報酬率在10%左右的理財商品應可達到目標。
全球平衡型基金近3年的年化報酬率約10%,就是一個不錯的投資選擇,不僅在景氣低迷時有債券做為後盾,表現可望相對穩健,在景氣2015公務員房貸利率走升時還能參與股票成長榮景,多空皆宜的投資優勢,將是長線佈局的首選。
150萬元的教育基金建議以定額定額投資來規劃,以女兒22歲念研究所來計算,還有12年的時間,可從扣除家用之後的3.5萬元中拿出5,000元來做每月定期定額的投資,以年化報酬率12015公務員房貸利率2%2015公務員房貸利率估算,12年後應可達到150萬元的目標,建議可選擇全球股票型基金。
錢進亞洲 8年還清房貸
剩餘的3萬元一樣可透過定額定額來規劃房貸的償還,若選擇比較積極的區域型股票基金,如新興市場、亞洲、大中華等基金,有機會以年化報酬率14%,不到8年便可累積到500萬元來還清房貸。父母送房 有負擔的贈與划算嗎?
理財周刊作者文.莊孟翰(顏瓊真整理) | 理財周刊 – 2015年6月12日 下午11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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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母送房 有負擔的贈與划算嗎?
Q:台北蔣先生問:父母常以買房方式來贈與子女,幫助子女成家立業之外,也能達到節稅功能,「附有負擔之贈與」即是常見案例,亦即約定房貸由兒子承接,請問贈與稅要如何計算?
A: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楊建華舉例說明:在解析之前,應先了解一下法令相關規定。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1條有關「扣除額」的規定,「贈與附有負擔者,由受贈人負擔部分應自贈與額中扣除。」另第22條有關「免稅額」的規定,「贈與稅納稅義務人,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220萬元」。
贈與稅的計算公式為:(贈與總額-扣除額-免稅額)×稅率10%=應納贈與稅
就蔣先生所問的「附有負擔之不動產贈與」舉兩個案例說明如下:
【情況1】一般情況贈與試算
◆不動產市價1,500萬元 ◆不動產之公告土地現值與房屋評定現值合計900萬元
【情況2】附負擔不動產贈與試算 說明:父親以自有現金1,000萬元及向銀行貸款500萬元購買市價1,500萬元之不動產,再將此不動產及房貸一起贈與子女,以後這間房子的房貸由子女繳納。 ◆不動產市價1,500萬元 ◆不動產之公告土地現值與房屋評定現值合計900萬元
◆房貸500萬元 由【情況1】及【情況2】兩範例可知,善用「贈與附有負擔」後,可大幅降低贈與稅應納稅額(由68萬元降至18萬元)。
但因房地合一新稅制甫於6月5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,並即將於明年1月1日開始實施,因此,日後售屋時,則要小心「賣價減買價,財產交易所得變大」的問題。
因為多年後,若子女要出售此受贈之不動產時,計算房屋「財產交易所得」是以當時父親申報贈與稅時的價值作為子女的取得成本,即是以900萬元所包含的「房屋評定現值」當房屋部分的取得成本,而非依當時房屋部分的市價,亦即減項─房屋取得成本降低,導致出售不動產之財產交易所得變高。
舉例來說:若贈與時的房屋評定現值為450萬元(市價為750萬元),日後出售該不動產,計算房屋財產交易所得所使用的原始取得成本即為450萬元。若房屋部份的售價為750萬元,即會產生財產交易所得300萬元,必須課徵5~45%的所得稅。
實質結果:雖然房屋的贈與稅課稅基礎低估了300萬元價值,節省了贈與稅(稅率10%),但日後財產交易所得稅(稅率5~45%)增加。最終出售後究竟有利或不利,尚不一定。
此外,還得注意以下3大事項:
一、受贈人必須有還款及支付貸款利息的資力:
若A無工作、工作所得偏低或國稅局查調其歷年所得都不高,突然受贈一筆附有負擔之不動產,若國稅局認為A無償還能力,會調整此筆贈與稅申報,剔除原先贈與人申報之附有負擔扣除額,故申報扣除附有負擔扣除額,實務上需提出受贈人所得證明等文件。
二、贈與行為發生後再借貸的款項,無法以附有負擔方式扣除: 主張「附有負擔贈與」,受贈人負擔部分必須於贈與時即已「同時」存在。父母在申報贈與時若主張此不動產之房貸將由其子女(受贈者)承擔,但國稅局發現此筆向銀行的貸款是在贈與日後才進行申請,則國稅局會調整此筆贈與稅申報,剔除原贈與人申報之附有負擔扣除額並對贈與人補稅。
三、資金有無回流跡象(即附有負擔之債務日後並非係真實由受贈人償還):
若父親(贈與人)贈與不動產予子女時,主張贈與標的有設定抵押權予丁君,該贈與附有負擔,應予以扣除。倘若國稅局發現丁君並不知該債務轉由他人負擔;其次,雖然子女有將部分債務金額轉與父親,但父親並無法證明此筆金額的確有償還丁君時,國稅局就會將父親原先主張的附有負擔扣除額剔除,並補發新稅單予其父,補徵因先前扣除附有負擔部分而少徵之贈與稅。
「審閱期」攸關權益,買屋前宜堅持
Q:新北市莊小姐問:何謂審閱期?簽訂預售契約前應注意哪些事項?
A:莊孟翰答: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定定型化契約前,應有30日以內之合理期間,供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。
建設公司簽定之不動產買賣契約,屬於定型化契約的一種,對於應否預留契約審閱期間,依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為:
按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第11條規定: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定定型化契約前,應有30日以內之合理期間,供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。違反前項規定者,該條款不構成契約之內容。但消費者得主張該條款仍構成契約之內容。
此外,依內政部103年4月所公布之「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」,以及101年10月所公布之「成屋買賣契約書範本」規定,不論是預售屋或成屋,契約審閱期間均為「至少五日」。
因此,簽訂契約前應預留審閱期,並確實了解契約條文內容細節,如有疑問,不妨先請教律師、代書或房地產專家後,再行簽約。豪宅交屋潮來臨 重稅凌遲
中時電子報作者記者蔡惠芳╱台北報導 | 中時電子報 – 2015年2月12日 上午5:50
工商時報【記者蔡惠芳╱台北報導】
2014年7月1日之後完工並取得使用執照的新屋,將適用新版房屋標準單價和房屋評定現值。根據調查,2015至2017年的3年間,台北市總價8,000萬以上、符合豪宅基本定義的住宅,將有高達2,700多戶完工交屋,這些住宅將面對天價房屋稅的震撼教育,成為高稅賦時代的最新重災戶。
由於新版房屋稅調高幅度動輒高達原本的8倍,甚至同一路段、類似產品,新、舊制房屋稅差距恐達30倍,形成「重稅凌遲」。據悉,已有些房市買家不玩了,正紛紛拋售求現。
業界指出,中山區某剛交屋的豪宅案,當初預售時以每坪約120萬元進場的買家,委託房仲轉手4樓的戶別,由於契稅暴增至2、3百萬,接下來更不想每年承擔數百萬元的房屋稅、不爽當市府的「提款機」,因此乾脆以每坪70幾萬賤價求售。
建商也透露,信義計畫區也因信義路五段、忠孝東路五段、松仁路等多處路段大幅調高路段率,在去年7月1日後完工交屋的新屋,算算1戶80坪房屋,房屋稅恐怕跳升到100萬以上,比起同一路段之前完工、適用舊制制的房屋稅僅3萬多元,竟然暴增30倍!
◆2014年7月1日,天堂和地獄之別
大陸建設董事長張良吉痛批:「天下哪裡有這種稅?!」他指出,儘管人民有納稅的義務和責任,但繳稅也要有比例原則,不能剝奪人民財產正常的權利;如今從2014年7月1日起只要差1天,房屋稅賦就猶如一國兩制、天堂和地獄之別,這樣合理嗎?
永慶房產集團研發中心經理黃舒衛表示,最近全台六都新版房屋稅陸續定案,過去多屋族一律適用1.2%房屋稅率吃到飽方案已絕版。取而代之的是,最重平均調高2.6倍的房屋構造標準單價、平均調高2.5倍的路段率、以及最高適用3.6%的囤房稅率。
目前全台共有台北市、新北市、宜蘭、高雄市、桃園等陸續調高房屋構造標準單價,其中台北市平均調幅約增160%、新北市調幅約100%、高雄市調幅81%、宜蘭縣35%。市場預估,1年將有3∼4萬戶受到房屋構造標準單價調升的衝擊。
其中,台北市是公認的「重災區」。住展雜誌研發經理何世昌統計,台北市適用總價8,000萬以上豪宅稅認定標準、可能被課徵豪宅稅者,估計2015∼2017年的未來3年間約有2,700多戶,平均每年約900戶適用新版房屋稅;這數字還不包括辦公、飯店、廠辦、地上權住宅、BOT案等。
◆每坪評定現值,超過實際造價
新版終極房屋稅有多厲害?以正在交屋的「華固松疆」為例,如果在2014年7月1日前使照拚到手,最大的110坪戶別,房屋稅大概是25萬元;不過適用新制後,房屋稅就激增8.5倍、達213萬元。
再如敦化南路一段、市民大道口的新地標「敦南樞苑」,最近將完工交屋,其房屋標準單價就比預售前調高2.36倍;加計豪宅稅率後,每坪評定現值竟暴增8.7倍、達62萬元,幾乎超過實際應有的每坪造價、甚至超越國際「超級豪宅」等級,業界嘲諷這根本是「天龍造價」,全世界大概只有台北市會出現如此離譜的情況。
因為政府已經幫你蓋上豪宅的正字標記,甚至幫你算好房屋評定現值達到「超級豪宅」等級。如果按照政府的房屋稅計算公式,估計若屬自用住宅者要繳137萬房屋稅;而若適用3.6%稅率,房屋稅將暴增至413萬元。這個數字是當初預售時以舊版房屋稅試算金額的8.7倍。
◆鄰近街廓新舊建物,房稅差距大
再來看相隔1個街廓,敦化南路一段、安和路口的「元大?悅」豪宅,是17樓的建築物,因在2010年完工、適用每平方公尺標準單價6,860元;雖然路段率被調高到300%,是全台第一高的路段,而開徵豪宅稅後每坪房屋評定現值也從6萬提高到27萬元;不過「敦南樞苑」完工交屋後,評定現值硬要比「元大?悅」高出2.3倍,每年房屋稅也多出3倍以上,也讓「敦南樞苑」的購屋者痛批稅制不公。
再以同樣面對大安森林公園的元利建設「信義聯勤」,以及鄰近、2010年完工的「勤美樸真」相比,房屋稅負擔更猶如「地獄和天堂」!由於建築物拔高到36樓、37樓,預計2016年完工的「信義聯勤」,估計屆時每平方公尺房屋標準單價將跳升到2萬3,500元,光是每坪房屋評定價值就高達46萬元,與請照當初每坪約6.8萬元相比、暴增6倍。
以「信義聯勤」最小戶別130坪來說,交屋後每年要繳交210萬元房屋稅,最大戶別260坪的房屋稅更達435萬元。再和「勤美樸真」相比,「信義聯勤」房屋稅估計為「勤美樸真」的1.3∼2.4倍。
◆高額的「養房費」將凌遲房市
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秘書長于俊明表示,這一波房屋稅重稅風暴,不只是台北市8,000萬元以上的高級住宅宅會遭殃,連辦公大樓、飯店、購物商場、地上權住宅、BOT案等,接下來房屋稅也無一倖免,面臨高額的「養房費」凌遲房市。
于俊明分析,現在台北市持有3戶以上、以及必須適用3.6%稅率的地上權住戶,每年繳交房屋稅至少跳到平均8.18倍,形成「暴走式」的房屋稅賦。
永慶房產集團研發中心經理黃舒衛表示,由於房屋稅重稅負擔,加上央行對豪宅實施擴大限貸令,北市豪宅認定標準從8,000萬壓低到7,000萬元,最高貸款成數從6成限縮到5成,加上房貸寬限期取消,交屋後必須本金和利息一併償還,還有沈重的契稅、房屋稅、地價稅…。因此坊間有些新案已出現客戶「賴皮」延遲交屋,甚至想違約、斷頭,尋求出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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