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豪宅交屋潮來臨 重稅凌遲
中時電子報作者記者蔡惠芳╱台北報導 | 中時電子報 – 2015年2月12日 上午5:50
工商時報【記者蔡惠芳╱台北報導】
2014年7月1日之後完工並取得使用執照的新屋,將適用新版房屋標準單價和房屋評定現值。根據調查,2015至2017年的3年間,台北市總價8,000萬以上、符合豪宅基本定義的住宅,將有高達2,700多戶完工交屋,這些住宅將面對天價房屋稅的震撼教育,成為高稅賦時代的最新重災戶。
由於新版房屋稅調高幅度動輒高達原本的8倍,甚至同一路段、類似產品,新、舊制房屋稅差距恐達30倍,形成「重稅凌遲」。據悉,已有些房市買家不玩了,正紛紛拋售求現。
業界指出,中山區某剛交屋的豪宅案,當初預售時以每坪約120萬元進場的買家,委託房仲轉手4樓的戶別,由於契稅暴增至2、3百萬,接下來更不想每年承擔數百萬元的房屋稅、不爽當市府的「提款機」,因此乾脆以每坪70幾萬賤價求售。
建商也透露,信義計畫區也因信義路五段、借錢救急忠孝東路五段、松仁路等多處路段大幅調高路段率,在去年7月1日後完工交屋的新屋,算算1戶80坪房屋,房屋稅恐怕跳升到1借錢救急00萬以上,比起同一路段之前完工、適用舊制制的房屋稅僅3萬多元,竟然暴增30倍!
◆2014年7月1日,天堂和地獄之別
大陸建設董事長張良吉痛批:「天下哪裡有這種稅?!」他指出,儘管人民有納稅的義務和責任,但繳稅也要有比例原則,不能剝奪人民財產正常的權利;如今從2014年7月1日起只要差1天,房屋稅賦就猶如一國兩制、天堂和地獄之別,這樣合理嗎?
永慶房產集團研發中心經理黃舒衛表示,最近全台六都新版房屋稅陸續定案,過去多屋族一律適用1.2%房屋稅率吃到飽方案已絕版。取而代之的是,最重平均調高2.6倍的房屋構造標準單價、平均調高2.5倍的路段率、以及最高適用3.6%的囤房稅率。
目前全台共有台北市、新北市、宜蘭、高雄市、桃園等陸續調高房屋構造標準單價,其中台北市平均調幅約增160%、新北市調幅約100%、高雄市調幅81%、宜蘭縣35%。市場預估,1年將有3∼4萬戶受到房屋構造標借錢救急準單價調升的衝擊。
其中,台北市是公認的「重災區」。住展雜誌研發經理何世昌統計,台北市適借錢救急用總價8,000萬以上豪宅稅認定標準、可能被課徵豪宅稅者,估計2015∼2017年的未來3年間約有2,700多戶,平均每年約900戶適用新版房屋稅;這數字還不包括辦公、飯店、廠辦、地上權住宅、BOT案等。
◆每坪評定現值,超過實際造價
新版終極房屋稅有多厲害?以正在交屋的「華固松疆」為例,如果在2014年7月1日前使照拚到手,最大的110坪戶別,房屋稅大概是25萬元;不過適用新制後,房屋稅就激增8.5倍、達213萬元。
再如敦化南路一段、市民大道口的新地標「敦南樞苑」,借錢救急最近將完工交屋,其房屋標準單價就比預售前調高2.36倍;加計豪宅稅率後,每坪評定現值竟暴增8.7倍、達62萬元,幾乎超過實際應有的每坪造價、甚至超越國際「超級豪宅」等級,業界嘲諷這根本是「天龍造價」,全世界大概只有台北市會出現如此離譜的情況。
因為政府已經幫你蓋上豪宅的正字標記,甚至幫你算好房屋評定現值達到「超級豪宅」等級。如果按照政府的房屋稅計算公式,估計若屬自用住宅者要繳137萬房屋稅;而若適用3.6%稅率,房屋稅將暴增至413萬元。這個數字是當初預售時以舊版房屋稅試算金額的8.7倍。
◆鄰近街廓新舊建物,房稅差距大
再來看相隔1個街廓,敦化南路一段、安和路口的「元大?悅」豪宅,是17樓的建築物,因在2010年完工、適用每平方公尺標準單價6,860元;雖然路段率被調高到300%,是全台第一高的路段,而開徵豪宅稅後每坪房屋評定現值也從6萬提高到27萬元;不過「敦南樞苑」完工交屋後,評定現值硬要比「元大?悅」高出2.3倍,每年房屋稅也多出3倍以上,也讓「敦南樞苑」的購屋者痛批稅制不公。
再以同樣面對大安森林公園的元利建設「信義聯勤」,以及鄰近、2010年完工的「勤美樸真」相比,房屋稅負擔更猶如「地獄和天堂」!由於建築物拔高到36樓、37樓,預計2016年完工的「信義聯勤」,估計屆時每平方公尺房屋標準單價將跳升到2萬3,500元,光是每坪房屋評定價值就高達46萬元,與請照當初每坪約6.8萬元相比、暴增6倍。
以「信義聯勤」最小戶別130坪來說,交屋後每年要繳交210萬元房屋稅,最大戶別260坪的房屋稅更達435萬元。再和「勤美樸真」相比,「信義聯勤」房屋稅估計為「勤美樸真」的1.3∼2.4倍。
◆高額的「養房費」將凌遲房市
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秘書長于俊明表示,這一波房屋稅重稅風暴,不只是台北市8,000萬元以上的高級住宅宅會遭殃,連辦公大樓、飯店、購物商場、地上權住宅、BOT案等,接下來房屋稅也無一倖免,面臨高額的「養房費」凌遲房市。
于俊明分析,現在台北市持有3戶以上、以及必須適用3.6%稅率的地上權住戶,每年繳交房屋稅至少跳到平均8.18倍,形成「暴走式」的房屋稅賦。
永慶房產集團研發中心經理黃舒衛表示,由於房屋稅重稅負擔,加上央行對豪宅實施擴大限貸令,北市豪宅認定標準從8,000萬壓低到7,000萬元,最高貸款成數從6成限縮到5成,加上房貸寬限期取消,交屋後必須本金和利息一併償還,還有沈重的契稅、房屋稅、地價稅…。因此坊間有些新案已出現客戶「賴皮」延遲交屋,甚至想違約、斷頭,尋求出場。父母送房 有負擔的贈與划算嗎?
理財周刊作者文.莊孟翰(顏瓊真整理) | 理財周刊 – 2015年6月12日 下午11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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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母送房 有負擔的贈與划算嗎?觀賞相片
父母送房 有負擔的贈與划算嗎?
Q:台北蔣先生問:父母常以買房方式來贈與子女,幫助子女成家立業之外,也能達到節稅功能,「附有負擔之贈與」即是常見案例,亦即約定房貸由兒子承接,請問贈與稅要如何計算?
A: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楊建華舉例說明:在解析之前,應先了解一下法令相關規定。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1條有關「扣除額」的規定,「贈與附有負擔者,由受贈人負擔部分應自贈與額中扣除。」另第22條有關「免稅額」的規定,「贈與稅納稅義務人,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220萬元」。
贈與稅的計算公式為:(贈與總額-扣除額-免稅額)×稅率10%=應納贈與稅
就蔣先生所問的「附有負擔之不動產贈與」舉兩個案例說明如下:
【情況1】一般情況贈與試算
◆不動產市價1,500萬元 ◆不動產之公告土地現值與房屋評定現值合計900萬元
【情況2】附負擔不動產贈與試算 說明:父親以自有現金1,000萬元及向銀行貸款500萬元購買市價1,500萬元之不動產,再將此不動產及房貸一起贈與子女,以後這間房子的房貸由子女繳納。 ◆不動產市價1,500萬元 ◆不動產之公告土地現值與房屋評定現值合計900萬元
◆房貸500萬元 由【情況1】及【情況2】兩範例可知,善用「贈與附有負擔」後,可大幅降低贈與稅應納稅額(由68萬元降至18萬元)。
但因房地合一新稅制甫於6月5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,並即將於明年1月1日開始實施,因此,日後售屋時,則要小心「賣價減買價,財產交易所得變大」的問題。
因為多年後,若子女要出售此受贈之不動產時,計算房屋「財產交易所得」是以當時父親申報贈與稅時的價值作為子女的取得成本,即是以900萬元所包含的「房屋評定現值」當房屋部分的取得成本,而非依當時房屋部分的市價,亦即減項─房屋取得成本降低,導致出售不動產之財產交易所得變高。
舉例來說:若贈與時的房屋評定現值為450萬元(市價為750萬元),日後出售該不動產,計算房屋財產交易所得所使用的原始取得成本即為450萬元。若房屋部份的售價為750萬元,即會產生財產交易所得300萬元,必須課徵5~45%的所得稅。
實質結果:雖然房屋的贈與稅課稅基礎低估了300萬元價值,節省了贈與稅(稅率10%),但日後財產交易所得稅(稅率5~45%)增加。最終出售後究竟有利或不利,尚不一定。
此外,還得注意以下3大事項:
一、受贈人必須有還款及支付貸款利息的資力:
若A無工作、工作所得偏低或國稅局查調其歷年所得都不高,突然受贈一筆附有負擔之不動產,若國稅局認為A無償還能力,會調整此筆贈與稅申報,剔除原先贈與人申報之附有負擔扣除額,故申報扣除附有負擔扣除額,實務上需提出受贈人所得證明等文件。
二、贈與行為發生後再借貸的款項,無法以附有負擔方式扣除: 主張「附有負擔贈與」,受贈人負擔部分必須於贈與時即已「同時」存在。父母在申報贈與時若主張此不動產之房貸將由其子女(受贈者)承擔,但國稅局發現此筆向銀行的貸款是在贈與日後才進行申請,則國稅局會調整此筆贈與稅申報,剔除原贈與人申報之附有負擔扣除額並對贈與人補稅。
三、資金有無回流跡象(即附有負擔之債務日後並非係真實由受贈人償還):
若父親(贈與人)贈與不動產予子女時,主張贈與標的有設定抵押權予丁君,該贈與附有負擔,應予以扣除。倘若國稅局發現丁君並不知該債務轉由他人負擔;其次,雖然子女有將部分債務金額轉與父親,但父親並無法證明此筆金額的確有償還丁君時,國稅局就會將父親原先主張的附有負擔扣除額剔除,並補發新稅單予其父,補徵因先前扣除附有負擔部分而少徵之贈與稅。
「審閱期」攸關權益,買屋前宜堅持
Q:新北市莊小姐問:何謂審閱期?簽訂預售契約前應注意哪些事項?
A:莊孟翰答: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定定型化契約前,應有30日以內之合理期間,供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。
建設公司簽定之不動產買賣契約,屬於定型化契約的一種,對於應否預留契約審閱期間,依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為:
按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第11條規定: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定定型化契約前,應有30日以內之合理期間,供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。違反前項規定者,該條款不構成契約之內容。但消費者得主張該條款仍構成契約之內容。
此外,依內政部103年4月所公布之「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」,以及101年10月所公布之「成屋買賣契約書範本」規定,不論是預售屋或成屋,契約審閱期間均為「至少五日」。
因此,簽訂契約前應預留審閱期,並確實了解契約條文內容細節,如有疑問,不妨先請教律師、代書或房地產專家後,再行簽約。銀行提升獲利趨勢-自動估價系統 協助不動產擔保品管理
中時電子報作者鄭興、莊浩智、洪逸芯 | 中時電子報 – 2015年1月28日 上午5:50
工商時報【鄭興、莊浩智、洪逸芯】
據主管機關統計資料,過去8年購置住宅貸款總金額增加近50%,全台不動產貸款戶數卻大減約20萬戶。從市場變化可知,金融機構過去房貸業務成長是建立在逐漸墊高的房價上,若房價出現停滯甚至下修,不只對房貸業務造成嚴重影響,還可能造成房貸違約率上升,可回收金額下降,使金融業的獲利受影響。
加上銀行業自有資本的要求逐年提高,主管機關要求不動產授信須提足到1.5%的備抵呆帳,在業務無法擴大,槓桿比例無法提高的雙重夾擊下,金融業開始思考:現有客戶是否還有核貸空間?如何在房貸的紅海市場,提供客戶差異化服務?如何降低鑑價及核貸的成本?如何及時發現擔保品市價變化,做好貸後管理?如何提升銀行內部風險衡量能力並設法降低資本計提?
建議,可結合原有擔保品資料庫、地理環境資訊資料庫及實價登錄資訊,建立不動產自動估價系統來解決。
不動產自動估價系統在金融業的應用廣泛,企業需依照自身狀況及策略目標,決定將該系統利用在哪些面向。在規畫不動產自動估價系統的建置架構前,常見效益分成貸放前、貸放中、貸放後三個面向:
貸放前
1.快速提供貸款客戶擔保資訊
某位科技業總裁曾說「在今天的世界,沒有「大」的打敗「小」的,只有「快」的打敗「慢」的。」在10倍速的IT時代,提供「客製化」服務的速度與能力,決定金融產業的地位。
在導入不動產自動估價系統後,能讓客戶了解擔保品的價格區間、每段期間負擔金額、薪水是否可以負擔、未來理財規畫等,第一次接觸話題就圍繞在客戶的「人生計畫」,拉近與客戶的距離,與其他金融機構做區隔。
甚至,可以在客戶簽約買房前,提供客戶理想房價及未來貸款建議,或在理專替客戶規畫投資建議時,協助客戶分析名下持有之房產價值。
進一步,將自動估價系統結合行動裝置,讓房貸專員離開營業據點時,仍然可以利用估價資訊開發業務。
2.不動產行情研究分析╱潛力客群發掘
在大數據時代,金融業需要更多細緻化的資訊做商業決策。例如,從桃園縣的房價指數來看,可以發現總體走勢向上,但細分成不同類型房屋,會發現每種房屋走勢漲跌互見,若金融機構掌握更多資訊,就可以持續監控個別擔保品走勢,對這些房貸客戶擬定不同的行銷及管理策略。
貸放中
1.行動鑑價提高作業效率及品質
金融機構的業務執行需要新思維。例如:某東南亞大型銀行,為了克服鑑價人員差旅費用居高不下的問題,並提升估價效率,將自動估價系統與行動裝置結合,估價人員可以直接使用行動裝置在現場拍照,同步撰寫報告,即時透過網路回傳主管審核,總部立即審批,降低資料整理與差旅時間。大幅減少客戶40%的等待時間,更減少資料輸入次數,降低錯誤率。
2.有一致性的鑑價比較基準
企業在導入不動產自動估價系統後,管理階層針對個別鑑價結果,可以進行較科學化與系統化的檢驗;鑑價過程若有任何偏差,可及時發現並導正,調整鑑價相關規範,做到有效的問題偵測與調控。
貸放後
1.即時監控擔保品價格變化,做好貸後管理
目前擔保品的價值?金融機構是否掌握足夠資訊面對房地產市場變化?都是金融機構管理高層關心的。國外的大型金融機構會定期針對不動產擔保品進行整批重估,每筆擔保品的價格變化都會被系統化的檢視及標註。
例如,區域新增了嫌惡設施,如:加油站,過往只依據區域進行房價分析,無法發現這個擔保品的價格可能已經降低。導入不動產自動估價系統後,可從周遭成交行情推估,金融機構就可採取必要管控措施。
2.提升內部風險衡量力並降低資本計提
今年起,銀行自有資本要求將逐年提高,自有資本的組成也有要求。依據主管機關規定,若銀行能提升內部風險衡量的能力,則可申請變更自有資本計提的計算方式。
藉由不動產自動估價系統的導入,可提升銀行內部風險衡量能力並設法降低資本計提,將節省下來的資本用來替股東創造獲利,有效達成維持或提高獲利之目標。(本文作者為勤業眾信管理顧問服務執行副總、莊浩智協理、洪逸芯副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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